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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到大同物流:按中央1:0.5补助,北京发布2018年新能源车

发布者:宏祥货运 发布时间:2018-07-23 09:25:58
按中央1:0.5补助,北京发布2018年新能源车补贴政策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通知》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对此前补助政策中不符合中央要求的条款进行了调整完善。
 
《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应获得的补助资金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先行垫付。此外,北京按照中央与地方1:0.5的比例安排对新能源汽车的市级补助,但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据财政部2016年12月颁发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17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7-2018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20%,2019-2020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40%。此外,此次补贴政策引入了对车辆运营里程方面的要求。《通知》显示,除私人购买新能源小客车外,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市级补助资金需满足车辆运营2万公里的要求。
 
而在2017年北京市经信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的通知》中,2016年度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本市备案的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才可以申请补贴。这也是继国家补贴要求3万公里运营条件后,地方补贴第一次把它加入到要求中。据了解,北京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转自:物流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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